官方微信


太和镇2024年生物防火林带维护项目比选公告
专栏: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编辑:广东宏茂

经研究,太和镇2024年生物防火林带维护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欢迎具备相关资格的承包单位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太和镇2024年生物防火林带维护项目

金来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

三、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余主任   联系电话:020-87427557

    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企业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38937455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

(二)项目规模:在太和镇范围内1999年至2004年已种植的生物防火林带,今年进行全面的铲草维护工作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太和镇林带范围内及林带两侧各1米范围内的非目的树种、杂灌、杂草、落叶全部铲除干净,对目的树种树上2米以下枯枝进行清除,清理出林带外,不得留有树头、草头和枯枝。

五、服务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止。

六、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01775.00元。

七、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造林绿化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不含公示期内资质,并通过年审),以及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广州以外的企业需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办理备案手续。

)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实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参选单位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及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及其他资料方式要求:

1、提交资料。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作为附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1181854651@qq.com),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发出比选文件及其他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比选文件领取申请表(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缴费事宜请与代理机构人员落实)。

注: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企业为代理机构,不对参选单位获取比选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参选单位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九、获取比选文件时间、递交参选文件起止时间、开启参选文件时间:

(一)符合资格的参选人应在2024年1031日至2024年1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7:00)线上提交资料获取比选文件及其他资料。

(二)递交参选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11111430分;截止时间:2024年11111500分。

(三)开启参选文件和唱价时间:2024年11111500分。

(四)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与开启参选文件和唱价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比选过程中发出的相关信息。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参选文件和唱价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参选信息仍以原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参选文件递交、开启参选文件和唱价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4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十一、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及相关结果信息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异议受理:

若参选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742755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和乐东街1号之1

十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余主任  

联系电话:020-8742755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和乐东街1号之1

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企业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020-3893745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4楼

                    

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期:2024年1030

上一页:广州市住建局发布:穗建质〔2024〕711号,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下一页:住建部答复:资质转移后能用原企业业绩投标吗?资质分立、吸取合并等问题!